教你如何快处快赔
问:哪些情形适用快速处理?
答:发生交通事故后,没有造成人员伤亡,各方事故车辆都备有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,且可以继续正常行驶的,按照快速处理流程处理。以下情形不适用快速处理:事故中有人员伤亡的,无证驾驶的,酒后驾驶的,驾驶无牌车辆的,驾驶假牌假证车辆的,事故当事人不得移动事故车辆,应在事故现场设立警示标志保护现场,马上报警并等待交警到场处理;事故车辆没有购买交强险的,也不适用快速处理程序。
问:没带保单或保险凭证怎么办?
答:保单或保险凭证最好随车携带。事故双方驾驶员若保险凭据未随车携带,交警可根据当事人陈述、现场照片、车辆勘查等工作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,不需查验保险就可出具认定书。当事人未带保单或保险凭证的,也可由驻点保险公司出具已投保交强险的证明,以此减少客户来回奔波。
问:当事人出示哪些资料?
答:到服务中心办理时,被保险人事故当事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:(一)当事人自行拍摄的事故照片、录像等资料;(二)机动车行驶证、事故当事人驾驶证、身份证;(三)交强险或商业险保险凭证;(四)其他按规定需提供的资料。